男子出售游戏账号又悄悄登录修改密码后再售卖,被判盗窃罪
游戏账号作为虚拟财产,和其他有形财产一样,具备经济价值和可转让性,其正常、真实的交易受到法律保护。
4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4日,普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某因卖出游戏账号后又恶意“找回”再次售卖获刑九个月。

庭审现场
2024年8月12日,李某某将自己精心“打造”的具有高等级装备、稀有道具的某游戏账号,通过网络以1200元的价格出售给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后来,李某某贪欲作祟,用原先的密码登录该游戏账号后,发现密码没有修改,便恶意修改密码找回已出售的游戏账号,再次以145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价值1200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李某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被害人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00元;继续向李某某追缴违法所得14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图据普安法院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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