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

记者今天(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为期一年的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中,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聚焦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工业污染和矿山生态治理、防洪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办理公益诉讼2719件,有力推动解决一批黄河保护治理难题。

最高检今天还联合水利部发布10件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山西省沁源县梁某玉等七人污染环境刑事公诉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占用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例涉及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行洪安全保障、水土流失防治、非法采砂整治等领域,展现了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的成效。

  1. 典型案例“四川省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黄河湿地地下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四川省阿坝县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水源补给区,某工业园区6家企业未经许可违规开采地下水,导致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地下水位下降。四川省阿坝县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后,水务部门依法封填违规水井并处罚款,责令案涉企业开展湿地生态补水与修复工作。
  2. 典型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葡萄酒庄企业非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针对12家葡萄酒庄未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违规排放废水的行为,督促生态环境部门指导葡萄酒庄依法申领排污许可,并对酒庄所排放废水进行常态化抽样监测,促使案涉酒庄均实现合法持证达标排放。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针对鱼塘侵占河道6万平方米的行洪安全问题,先以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因行政机关到期未回复且未整改,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促其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全面履职,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
  3. 典型案例“青海省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小水电站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青海省大通县宝库河2座小水电站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过鱼设施,实施增殖放流,开展水质、流量等监测活动,影响鱼类产卵繁殖洄游和河流生态系统健康。青海省大通县水利局牵头整改工作,因涉及部门多,遂向大通县检察院移送相关材料。检察机关督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协同履职,推动小水电站完成整改。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托与水行政执法系统共同搭建的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聚焦治水重点难点问题同向发力,继续办理一批“硬骨头”案件,解决一批河湖治理“老大难”问题。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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