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电池安全、防沉迷…… 工信部出手规范儿童手表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 (方经纶)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5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儿童手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对电池安全、网络沉迷防治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儿童智能手表首次开通支付功能时,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根据定义,儿童手表指供3周岁及以上,1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手表。儿童智能手表为具备信息处理如通话、定位等功能,且满足儿童特定需求的儿童手表。

关于网络沉迷防治,征求意见稿分别在时长管控、应用管控、付费管控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其中提出,儿童智能手表应支持设置可使用时长和可使用时段。儿童智能手表管理端应支持设置儿童智能手表应用程序不可用。儿童智能手表中支持支付功能的应用程序应具备管理端管控能力,包括设置和调整限额、查看账单等功能。儿童智能手表中首次开通支付功能时,应在儿童智能手表管理端或支付程序管理端展示支付服务协议、告知支付服务详细情况,并征得监护人同意。

关于网络安全,征求意见稿提出儿童智能手表应制定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在儿童智能手表操作系统或儿童智能手表管理端相关界面公开展示,供监护人查阅、复制或下载后查阅。应建立儿童专属内容池,积极展示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内容,并定期对内容池进行更新。

关于电池安全,征求意见稿提出,儿童智能手表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应符合GB 31241(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且需进行过充电、挤压、热滥用等试验。为保证安全充电,儿童智能手表应设计为充电时不可操作的方式,紧急呼叫号码的拨出和接听功能除外。

此外,征求意见稿从外观安全、阻燃性、防水性能、化学性能等多方面提出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例如,外观安全方面,规定儿童手表外观突出部位不应有割伤、刺伤儿童皮肤的风险隐患;零、部、组件在受到外力的碰撞下,不应自行脱落。阻燃性方面,儿童智能手表防火防护外壳所使用的材料应为GB/T 5169.1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试验火焰 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中规定的V-0级,试样厚度为1.5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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