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发布

8月2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正式印发,此项政策从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最高贷款额度等方面对政策进行了优化。

政策明确提出,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将降至15%,这一调整有效降低了缴存人的购房门槛,使其能够以更低的首付成本迈入购房行列。

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也将迎来大幅提升,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双缴存人则提高至150万元。据测算,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基本实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覆盖扣除首付款金额后的剩余购房款,为缴存人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保障,使其购房资金压力得到极大缓解。

本次政策调整还注重政策集成,以满足缴存人多样化的需求。

支持“又提又贷”,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又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缴存人合理安排资金提供了更灵活的选择。

代际互助政策的实施,使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家庭互助作用,汇聚家庭力量实现安居目标。

此外,政策还支持由租转购,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仍可办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或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为租房人群向购房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持。

对于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只要满足“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租房提取条件,即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规定加大了对租房群体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其租金支付压力。

据了解,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授权其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给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实现“零资料、零跑腿、零费用”自助办理。

“此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都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黄雪松)

编辑: 张烁 责编: 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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