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2.61亿!落马正部韩勇一审被判死缓

2025 年 5 月 1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韩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将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图源:央视新闻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 1993 年至 2023 年期间,韩勇凭借其担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以及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利用职权以及因其地位形成的便利关系,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诸多事项上谋取利益。在此过程中,他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高达 2.61 亿余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被告人韩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依照法律规定,其罪行应当判处死刑。不过,考虑到韩勇的受贿犯罪存在未遂情节,在归案后他提供了其他重大案件线索,且经核实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同时,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积极退赃,目前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的绝大部分已被追缴到案。鉴于这些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决定对其判处死刑,但可不立即执行。

图源:央视新闻

据公开资料显示,韩勇出生于 1956 年 10 月,为吉林九台人。他早年在吉林省检察、纪检系统任职,2004 年 7 月,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后在 2010 年 12 月担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任组织部部长直至 2013 年 7 月。2015 年 4 月,韩勇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明确为正部长级。2016 年 1 月,他调至陕西,担任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22 年 1 月卸任该职务,同年 3 月转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直至 2023 年 3 月。2023 年 10 月 19 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韩勇接受审查调查。2024 年 4 月,韩勇被开除党籍。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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