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引纠纷 同村五户邻居之间打上官司

“界桩挪了,路能修了,这心里也宽敞了。”日前,在唐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审审查团队调解下,一起事关五户邻居的侵权责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二原告和三被告系同村前后排邻居,二原告欲将门前唯一出行土路进行维修硬化,三被告以侵占宅基地为由出面阻拦,致使二原告无法施工。法院判决后,双方在路上打上界桩划清修路界限,随后二原告又生疑虑,担心修出来的路宽度不够、无法取直,要求对界桩距离重新作出认定,双方再次僵持不下。

“法官,你们评评理,第一次打界桩的时候可都是商量好的,现在他们又反悔,一会儿说宽度不够,一会儿说影响出行,一会儿又说路修不直。”“我可没反悔,我就是想把界桩往里再挪一点,把路修宽修直。”

现场,双方针尖对麦芒,各说各有理。“早就该修成的路,你们这一闹,路没修成,邻居也变成了仇人,图啥呢?邻居之间本应和和气气,人家先前已做出让步配合修路,你是不是也要换位思考一下,心宽一点,路才能更宽!”法官的一番话,让原告有所触动,表示愿意进一步协商。

见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法官宋明生借用六尺巷典故,从情理上引导双方要“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并结合《民法典》中涉及相邻关系和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双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尊重历史和习惯,正确处理通行、排水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在多方调解下,原、被告双方都作出一定让步,同意界桩往里再挪1米,按照双方协商好的距离,法官和乡镇、村委干部进行现场测量,重新打好界桩,确定界限。

看着打好的界桩,双方也放下了芥蒂,这条连接着五家人友好往来的路终于“通”了。(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姜燕)

编辑:王冕 初审:赵林蔚 终审: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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