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4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学元带领部分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张明龙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龙泉寺镇龙泉村、中堡镇司法所、永登县综治中心,就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指出,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县政府各部门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长期且关键的任务。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